1. 負責已成工程區域內植物工程的管護工作
2. 負責年度水保工作計劃實施監督工作
3. 負責按國家法規及企業的規章制度抓好環境水保工作的落實
4. 組織制定單項水保工程具體措施,并組織實施
5. 組織召開水保工程工作會議
6. 制定環境保護實施計劃,做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工作
7. 做好上級單位或部門水保、環保檢查的接待工作
8. 負責植物工程實施管護設備器具的保管和維修工作
9.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